2021溫州市公安局龍灣區(qū)分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124名公告
因工作需要,根據(jù)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有關規(guī)定,溫州市公安局龍灣區(qū)分局現(xiàn)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,相關事項如下:
一、招聘計劃
本次招聘警務輔助人員124名 (具體招聘計劃見附件1)。
二、招聘條件
(一)擁護憲法,遵守法律法規(guī),品行端正,熱愛公安事業(yè),具有較強的奉獻和吃苦耐勞精神,紀律觀念強。
(二)身心健康,體貌端正,口齒清楚,體表無紋身,年齡18周歲至40周歲(1980年2月20日至2003年2月20日);雙眼矯正視力4.8以上。
(三)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和專業(yè)條件,具備大專及以上學歷。文職輔警需具備大學本科以上學歷;勤務輔警一般需具備大專以上學歷。個別崗位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計劃(附件1)要求為準。
(四)同等條件下,優(yōu)先招聘有相同工作經驗者、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(yè)生,具有醫(yī)療救護等專業(yè)技能的人員,退役士兵、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,以及在職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。退役士兵及其他具有特殊技能或專業(yè)特長的人員,可適當放寬報考條件。
(五)下列情形不得報考:本人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治安管理處罰、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、因違紀違規(guī)被開除辭退解聘的人員、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,本人或家庭成員、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、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,其他不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情形。
本款所述近親屬范圍為父母、配偶、子女、親兄弟姐妹,家庭成員包括以上人員外長期一起生活的其他親屬。
三、招聘辦法及程序
(一)報名時間:2021年2月20日-2021年3月1日
(二)報名方式:統(tǒng)一采用網絡報名方式進行,每人限報一個崗位。
(三)咨詢電話:
見附件
(四)報名須提交材料:請掃描二維碼進行報名,如實填寫相關個人信息資料,并提交報名申請。(http://www.longwan.gov.cn/art/2021/2/20/art_1247143_58941959.html)
(五)資格初審及反饋
收到面談電話通知后,請攜帶有效身份證、學歷證書、戶口簿以及其他相關證書原件,學信網在線驗證報告、銀行征信報告,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3張進行資格審查。
報名者須按規(guī)定參加面試、筆試、體能測試,時間、地點等具體事項另行通知。
四、考試事項(對專業(yè)性較強的崗位,根據(jù)崗位實際設置具體考試方式)
1.面談。面談合格后進入筆試。
2.筆試。筆試科目為綜合測試,內容包括基本法律知識、時事政治(不指定參考資料或考試大綱),滿分100分,采用閉卷形式,考試時間90分鐘。
3.體能測試。體能測試標準參照《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及評分標準》,共設三個項目。
體能測試項目三項(男):4*10米往返跑、1000米跑、縱跳摸高。
體能測試項目三項(女):4*10米往返跑、800米跑、仰臥起坐。
五、考試流程
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經過面談、筆試、體能測試、體檢及政審等程序,合格的擇優(yōu)錄取。政審、體檢不合格或者放棄聘用的,考生可依次遞補政審、體檢人選。
六、薪酬待遇
警務輔助人員薪酬待遇(含五險一金)由區(qū)財政保障,年薪人均7.5萬。
七、其他事項
1、擬聘用人員需參加龍灣公安分局組織的崗前培訓,培訓不合格者,解除勞動關系。
2、發(fā)現(xiàn)招聘過程中有作弊、弄虛作假行為的,一經查實,一律取消聘用資格;
3、未盡事宜由龍灣區(qū)公安分局負責解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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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溫州市公安局龍灣區(qū)分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計劃表.xlsx
溫州市公安局龍灣區(qū)分局
2021年2月20日